2026年重慶城市職業學院非事業編制工作人員長期招聘公告
招聘中
招聘截止時間:2027-01-01
一、單位簡介
重慶城市職業學院是教育部備案,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重慶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是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全國職工教育先進單位、重慶市高水平高職學校、重慶市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先進單位,同時入選中國西部地區“人才培養卓越高職學校50強”“服務貢獻卓越高職學校50強”“產教融合卓越高職學校50強”。2025年,學校入選中國高職院校“產教融合發展活力”百強榜。
學校地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橋頭堡”、西部職教基地—重慶市永川區。學校占地近1000畝,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16000余人,教職工800余人,其中,有博士、教授等教師150余人,擁有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全國技術能手、教育部新時代職業學校名匠、重慶英才、重慶市學術技術帶頭人、重慶市教書育人楷模等名師名匠共56人次,建有國家級職業教育教師創新團隊、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重慶市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等省部級人才平臺團隊15個。
開設涵蓋“人工智能技術應用、現代文旅、工業機器人技術、市政工程技術、數字媒體技術、通用航空器維修、智能網聯汽車技術、關務與外貿服務”八大特色專業群39個專業。現有重慶市高水平專業群2個,國家級、市級專業12個,國家級、市級精品在線開放課程和一流課程36門。
二、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三、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長期公開招聘非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招聘專業及相關要求見《重慶城市職業學院2026年非事業編制工作人員長期招聘計劃表》(附件1)。
四、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為合同制方式,與重慶城市職業學院簽訂《勞動合同》。
五、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4.具有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處于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規定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并完成擬錄(聘)用公示的擬招錄(聘)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基層機構就業但未滿最低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生(醫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目前已在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二)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6年2月28日,如“40周歲以下”,指未滿41周歲,在198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三)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考生憑已取得(應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所學專業名稱。2026年7月31日前須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招聘專業資格條件審查,以畢業證書(參考學位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內容為準;按照本公告附件2發布的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審查,綜合使用附件2《說明》中明確的有關規則。
在國(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四)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40周歲以下,均含40周歲,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規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規定的應聘資格材料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的資格。本公告要求的“工作經歷”條件,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本次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有調整的,將通過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官網及時通知。
六、提交報名申請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考生應按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按網頁提示上傳電子材料。
(一)報名方式及報名時間
本次招聘報名持續進行,時間為公告掛網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16:00(關閉報名通道)。
報考人員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登錄重慶城市職業學院招考系統(https://zp.cqcvc.edu.cn:8393),按照規定流程進行報名,并按網頁提示和要求上傳所需電子材料(含印證材料、電子登記照等),提交并完成報名手續。
考生只能選擇報名系統中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核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附件內容,按照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材料(含印證材料、電子登記照等)并做好報名關鍵信息記錄。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招聘下一環節資格。
1.資格初審。學校人事處根據應聘人員在網上填報的信息,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可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如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疑問,可咨詢招聘方,聯系方式(023-49578588)。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應及時記錄報名賬號等信息,方便后續信息查詢;如因填報信息錯誤而未通過審核的可在系統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
2.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在專業面試前開展,針對擬進入專業面試環節人員開展。進入專業面試環節人員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持資格復審材料接受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提供材料詳見附件3。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論是否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均不視為工作經歷。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人員與公告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網上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后,完成網上繳納考務費,確認參考。
(四)開考比例
長期招聘不設開考比例,根據報名情況適時啟動考試程序,以學校人事處電話通知為準。
(五)打印準考證
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并接到面試通知的人員,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可于考試前登錄報名系統(https://zp.cqcvc.edu.cn:8393)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七、考試考核
本次招聘考試考核方式為專業技能測試和結構化面試。
考生應配合落實考務相關規定,及時關注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官網、考試現場等公布的考試要求,并遵照執行。
(一)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面試開展前進行,針對進入面試環節人員開展,在面試人員名單公示期間進行。
進入公示的面試人員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接受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按照考核總成績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和面試相關事宜將通過學校官網通知公告欄另行通知。
(二)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在資格復審后進行,針對進入面試環節人員開展,采取現場測試方式,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心理素質、心理健康等綜合情況。測試結果不納入考核總成績,但作為是否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面試
面試由重慶城市職業學院組織實施,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由學校通知。請考生保持通信暢通并關注學校官網。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公開招聘面試包括專業面試和技能測試。各崗位面試具體方式詳見附件1。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1.專業面試
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實踐操作能力、技術應用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測試時間以試題時間為準,分值100分。
2.綜合面試
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適崗能力和職業素養。時間為10分鐘,分值100分。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本次面試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本次考試各科成績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后2位,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按四舍五入計算,總成績計算如下:
考試總成績=專業面試×50%+綜合面試×50%。
八、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考生總成績未達到70分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環節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參與面試的考生兩門面試成績均須達到75分及以上,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其中,考生屬急需緊缺人才的,可適當降低面試成績要求,由學校結合考生的面試成績,按照“人崗相適"原則,由學校研究同意后可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含遞補體檢人選)的應聘單位及崗位、面試成績由重慶城市職業學院通過官方網站等渠道公布。體檢在面試結束后及時開展。考試總成績相同時,考生屬退役軍人或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消防救援人員的優先確定為體檢人選;若再次相同則依次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學歷、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面試成績、折合總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學校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合格者,由學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和《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組織開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報考人員說明原因。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可按面試人選遞補規則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按照考核總成績依次進行遞補。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公示環節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而出現的缺額,由學校研究確定后,可按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次數由學校研究確定。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學院官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專業面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及其他應公示事項。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因故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請考生及時關注。
十、錄用
經擬聘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錄用人員須在名單公布后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入職手續。未按規定時限辦理入職或實習手續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
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或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承擔相應后果。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應聘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核查,在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應聘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稱、獲獎、職業(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拒不錄用。
十二、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慶城市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二)本次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有調整的以及其他未盡事宜,將通過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官網及時公告,請應聘人員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因提供不準確信息或未及時查看網站公布的通知等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三)招聘咨詢電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四)學校網址: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報名網址: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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