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寧波職業技術大學公開招聘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公告(26名)
招聘中
招聘截止時間:2027-01-01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職業技術大學是國有公辦的本科層次職業技術學校,于2025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立,其前身是1999年由浙江省重點的寧波中專等3校合并升格設立的寧波職業技術學院,辦學歷史可追溯到1959年。學校是28所首批“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之一,先后入選浙江省重點建設高職院校、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和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簡稱“雙高計劃”),曾榮獲教育部、國家發改委等七部門聯合授予的“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稱號和中華職教社黃炎培職業教育“優秀學校獎”,是全國高等職業學校校長聯席會議主席單位和秘書處單位。2024年10月,寧波市出臺《大力支持寧波職業技術學院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著力將學校打造為全國一流高水平職業技術大學。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考核、考試(專業技能測試和試講)、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報備員額制高層次人才24名、高技能人才2名。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資格條件及優惠政策
(一)招聘計劃
2、博士研究生招聘對象范圍皆包含202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畢業),但須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錄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國內2026年普通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且于2027年1月31日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證明中學歷學位授予時間早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國(境)外留學人員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
3、招聘注意事項:
(2)職稱、執(職)業資格、榮譽證書取得和年齡、工作經歷、入黨時間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有效期之內。列入我校人才分類第一層次的高層次人才的招聘專業和學歷(學位)皆不限,年齡適當放寬。
(3)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經歷均為全職工作經歷,需提供勞動合同或養老保險歷年繳費證明。
(二)優惠政策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統一納入事業編制管理,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1)高層次人才: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高技能人才: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2、報名辦法:
將“個人簡歷”發送郵件附件1或附件2中應聘崗位對應的各學院(部)郵箱,郵件主題請標明“姓名+學歷/職稱+專業+崗位”。
應聘所需提交材料(報名提供掃描件,資格復審時攜帶原件和復印件):(1)《寧波職業技術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和推薦表、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憑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同時提供教育部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位認證報告》等;(3)有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的提供近五年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附論文、科研項目、獲獎成果等清單);(4)崗位要求的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書復印件;(5)有獲獎的提供榮譽證書的復印件。
3、資格初審
寧波職業技術大學各學院和人事處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試資格。通過資格初審進入考試的人員由人事處通知本人,同時告知考試時間、地點及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由各學院或人事處通過回復郵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根據往年招聘情況,認定本次所有招聘崗位為緊缺崗位,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人數與招考崗位數比例達不到3:1時,按符合招聘條件考生人數進入考試程序。本招聘信息還將在高校人才網等網站發布。
(二)考試
此次公開招聘考試,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者博士學歷學位的應聘者,符合招聘條件的,將根據教育背景、專業素養、學術水平、科研成果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經考核、體檢和考察程序擇優錄用。
實訓教師崗位采取“專業技能測試+試講”形式。
具體程序如下:
1、資格復審
考試前,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屬于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的可憑學校推薦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屬于國境外留學人員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和課程成績單報名)、職稱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科研業績材料、獲獎證書、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考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資格。
2、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專業或崗位的實際操作能力。專業技能測試總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試講
試講主要測試報考者所報崗位的專業知識水平、教學能力、研發能力、技術/技能創新能力、成果轉化能力等。試講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績
實訓教師崗位,總成績為專業技能測試成績+試講成績相加除以2(即專業技能測試和試講各占50%),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擇優錄用。
(三)體檢與考察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表格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職業技術大學官網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我校學院部系及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應聘者可咨詢人事處,也可直接咨詢各二級分院(部),招聘負責人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和附件2。
公開招聘郵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689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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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職業技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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