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黃岡蘄春縣高中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50人)
已結束
招聘截止時間:2026-03-28
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強市建設和縣中振興有關工作要求,進一步優化縣域高中教師隊伍結構,提升學科建設水平和核心競爭力,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有關規定,擬組織縣羅州城高中赴國內部分高校專項公開招聘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范圍
(一)招聘崗位計劃
本次招聘共13個崗位招聘50人,其中:高中語文教師8人,高中數學教師10人,高中英語教師9人,高中物理教師4人,高中地理教師1人,高中歷史教師3人,高中生物教師4人,高中化學教師5人,高中政治教師2人,高中心理健康教師1人,高中體育教師1人,高中音樂教師1人,高中信息技術教師1人。
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蘄春縣高中2026年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范圍
本次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內師范類高等院校2026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非委培),心理健康教師崗位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非委培)進行招聘。
二、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附件1))。
(二)以下人員不能應聘
1.現役軍人(確定于2026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在讀的非2026屆畢業生。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立案審查調查的人員。
4.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并正在處分期內的人員。
5.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6.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尚未解除懲戒的。
8.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考(聘)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10.報名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線上線下報名相結合、筆試面試相結合、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一)發布公告:招聘公告擬于2026年3月13日通過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ichun.gov.cn/)、“蘄春人社”微信公眾號和相關高校官方網站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各個環節相關信息均通過蘄春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及“蘄春人社”微信公眾號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以網上報名為主。考生可選取一種方式進行報名,請勿線上線下重復報考。
本次招聘崗位信息均實行“一次發布、全年有效、招滿為止”。
2.網上報名鏈接:各應聘考生通過點擊報名鏈接(報名鏈接:詳細請見報名信息)或掃碼報名(報名二維碼見公告上方),考生應遵照誠信報考原則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因填報信息有誤或不實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考生自行負責。
報名咨詢電話:0713-7222619。
3.網上報名時間:第一階段網上報名時間為2026年3月17日9:00--2026年3月27日17:00;3月27日17:00,報名窗口準時關閉。
4.現場報名時間、地點:華中師范大學、湖北第二師范學院、黃岡師范學院、湖北師范大學、湖北大學五所高校進行現場報名考生應攜帶應聘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完成報名及資格審查程序。
時間:2026年3月17日(周二)9:00-12:00;地點:華中師范大學。
時間:2026年3月18日(周三)9:00-12:00;地點:湖北第二師范學院行政樓154大廳。
時間:2026年3月19日(周四)9:00-12:00;地點:黃岡師范學院博學樓A02室。
時間:2026年3月23日(周一)9:00-12:00;地點:湖北師范大學若水軒314室。
時間:2026年3月26日(周四)9:30-12:00;地點:湖北大學武昌校區三號體育館。
5.報名要求。現場考生本人需攜帶《蘄春縣高中2026年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1份(附件2)、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暫未畢業的提供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師資格證或考試合格證明材料(暫未取得的提供書面承諾)、誠信承諾書(附件3)和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研究生學歷報考人員,需要提供研究生及本科畢業證和學位證書。雙學位人員應以第一學位所學專業報考(以畢業證書為準)。以本人已取得的較低學歷報考相關崗位的,招聘入職后不得以本人擁有較高學歷為由提出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2026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較低學歷報考。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能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考生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蘄春縣教育局在縣人社局的指導下,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對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等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進入測試環節,由考生報考崗位所在地工作人員通知其參加測試。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公開招聘資格。
(四)其他事項
1.關于報考相關截止時間。各崗位年齡條件見《崗位表》,年齡截止日期為2026年1月1日(如年齡要求33周歲及以下,即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畢業證、學位證取得截止時間為2026年7月31日,教師資格證取得截止時間為2026年8月31日。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2.關于崗位所需專業。各崗位所需專業詳見《崗位表》(附件1)。專業名稱參考教育部本科、研究生專業目錄進行擬定。對部分教育部專業目錄中沒有收錄的專業,與崗位專業要求緊密相關的,經招聘單位研究并報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報考,并在報名表中進行備注說明。
四、考試
通過網上報名的面試前組織資格復審,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面試人員的基本信息、報考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復審時,考生提供“報名要求”所要求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筆試、面試均由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蘄春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考試方式、時間及地點在蘄春縣人民政府、蘄春縣教育局官方網站或微信公告號發布。
(一)關于開考比例的確定。為體現競爭擇優的原則,各崗位原則上按報名人數和招聘計劃數不低于3:1的比例開考。報名、資格審查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急需緊缺崗位,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調整申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以降低或者不設開考比例,并通過當地人民政府官網公布崗位計劃調整情況。報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之比達到10:1(含10:1)的加試筆試,按5: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未達到10:1比例的崗位資格審核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二)關于考試相關公告發布。根據報名和資格審查情況,確定加試筆試崗位和參加筆試人員,并發布筆試公告。筆試成績公布后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發布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遞補。面試時如出現考生缺考、棄權、違紀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考試公告在考試前至少5天發布,考試(含筆試、面試等)時間及相關事宜以公告為準。
(三)考試內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則,筆試測試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業務技能、綜合素質等方面的內容。筆試總分100分,時間90分鐘。筆試科目為《學科專業知識》,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面試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采取說課的形式進行。面試總分100分,備課時間為40分鐘,說課時間為8分鐘。
面試(說課)教材范圍:根據高中現行使用教材的實際情況,本次說課范圍確定為:高中語文為部編·人教版高一必修上冊教材;高中數學為人教版高一必修第一冊教材;高中英語為人教版高一必修(A版)第一冊教材;高中物理為人教版高一必修第一冊教材;高中化學為人教版高一必修第一冊教材;高中生物為人教版必修1教材《分子與細胞》;高中政治為部編·人教版必修1教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高中歷史為部編·人教版必修教材《中外歷史綱要(上)》;高中地理為中圖版必修第一冊教材;高中體育為人教版必修全一冊《體育與健康》;高中音樂為人音版音樂鑒賞、歌唱;高中心理健康為湖北科學技術出版社《心理健康教育》高中全一冊;高中信息技術為教育科學必修1教材《數據與計算》。
(四)最低合格線控制制度。筆試、面試均設置最低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40分。面試滿分100分,考生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對實際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數的崗位,實行最低面試合格分數線控制,面試分數達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五)關于成績計算。免筆試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加試筆試崗位的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生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績相同,則按“四舍五入”前實際成績排序)。
(六)成績相同處理辦法。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參加了筆試的,筆試成績高者排名靠前;未參加筆試的,或筆試、面試成績均并列的,由蘄春縣招聘工作專班組織加試。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在縣人民政府網站和“蘄春人社”微信公眾號公布。
五、體檢及考察
體檢(含心理測試)、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教育局組織實施。按考生綜合成績,依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1.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2.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生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銀行個人征信記錄、法院被執行人信息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情況進行延伸考察,將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擬聘用的重要依據。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考生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也可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
六、公示及備案
縣教育局根據考察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報縣人社局審定,在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縣教育局將擬聘用人員花名冊、參加面試人員綜合成績排名、考察、體檢、公示結果等報縣人社局審核備案。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本次招聘錄用人員具體時間由用人單位負責通知。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考生主動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可根據需要組織遞補。
七、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由蘄春縣教育局報縣人社局審核備案后印發聘用文件,招聘單位與新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約定試用期且計入聘期,實行崗位管理,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原則上為3年(含試用期)。聘用人員上崗前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明確最低服務期限、違約責任和有關要求。對進入體檢環節后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聘用到崗后不履行最低服務期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八、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全過程必須嚴格遵守制度規定和人事紀律、考試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二)公告和崗位表內容由蘄春縣教育局、用人單位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由縣教育局研究決定,并及時報告縣人社局。
報名咨詢電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1.《蘄春縣高中2026年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2.《蘄春縣高中2026年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3.誠信承諾書
4.本科、研究生專業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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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蘄春縣教育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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